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月29日刊发文章《“面对面”压责助力生态环保督察》:
近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派出的监督检查组,来到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的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小组,对督察人员开展廉政提醒,“面对面”压实责任,并跟随督察组下沉到相关点位,实地了解督察情况。
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重点对黄河流域相关省份和有关中央企业开展督察。督察进驻后,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由组长、副组长分别带队,派出两个监督检查组,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督察工作开展监督,助力督察工作精准规范高效推进。
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某督察点位,监督检查组注重了解督察人员现场开展督察工作相关情况,重点围绕是否严格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督察,是否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有无利用督察权以权谋私、擅自表态、口大气粗、请托说情问题等方面开展监督。
该点位处于石嘴山市某生态敏感区内,根据有关规定,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督察组在前期工作中,借助卫星影像、无人机等技术手段,通过现场暗访,发现该点位疑似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倾倒建筑垃圾和砂土。
在平罗县红崖子乡某村的公路服务区,督察组针对前期摸排时发现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疑似存在建筑物的情况,请来当地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借此机会,监督检查组向该主管部门了解与督察人员对接情况以及对督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接工作顺畅高效,督察组聚焦疑似问题,按照规定请我们准备了资料,没有重复调取、多头调取的现象。”该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督察组不仅态度严谨,还注重帮助当地深刻认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希望督察组能与地方继续保持沟通,对后续整改工作提供指导。”
记者了解到,本次督察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印发实施后的首批次督察,两个监督检查组在开展现场监督时,注重督促各督察组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夯实监督基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
“我们立足职责定位,在不干扰正常督察工作的前提下,不断提升监督质效。”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在现场监督工作结束后,监督检查组将视情与督察组总协调人沟通现场监督情况;在针对本批次督察的监督工作全部结束后,将总结梳理两个监督检查组的现场监督情况,向生态环境部反馈,提出工作建议,通过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确保督察利剑作用更好发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于啸歌